父母離世,哪些人有權繼承房產?
父母離世,哪些人有權繼承房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從開始之時,依法定繼承。若存在遺囑,按遺囑或遺贈處理。如有遺贈撫養協議,依協議執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指出,遺產繼承順序如下:(1)第一順位。配偶、子女及父母。(2)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參與。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時,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本編所指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養子女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則包括生父母、養父母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則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導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從開始之時,依法定繼承。若存在遺囑,按遺囑或遺贈處理。如有遺贈撫養協議,依協議執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指出,遺產繼承順序如下:(1)第一順位。配偶、子女及父母。(2)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參與。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時,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本編所指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養子女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則包括生父母、養父母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則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8/wz/18368859452.jpg)
享有繼承權利者包含遺囑繼承人、遺贈受贈人和法定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從開始之時,依法定繼承;若存在遺囑,按遺囑或遺贈處理;如有遺贈撫養協議,依協議執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指出,遺產繼承順序如下:(1)第一順位:配偶、子女及父母;(2)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參與;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時,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本編所指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養子女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則包括生父母、養父母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則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父母離世,哪些人有權繼承房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從開始之時,依法定繼承。若存在遺囑,按遺囑或遺贈處理。如有遺贈撫養協議,依協議執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指出,遺產繼承順序如下:(1)第一順位。配偶、子女及父母。(2)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參與。無第一順位繼承人時,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本編所指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養子女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則包括生父母、養父母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則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養兄弟姐妹以及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