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新生兒醫保卡的激活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1、開戶銀行激活。社保卡有專門的開戶銀行,新生兒社保卡也一樣,孩子的父母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孩子的戶口簿以及社保卡前往開戶銀行進行激活即可。另外還需更改社保卡的初始密碼,(初始密碼一般為123456)。2、電話激活。撥打12333社保服務熱線,按語音提示操作,或按“0”直接轉到手動服務,請服務人員幫您激活醫保卡,您只需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證號碼。需要注意:部分地區不支持手機激活以保證賬戶安全,因此手機激活依賴于本地策略。3、定點醫院激活。當孩子使用醫保卡在指定醫院就醫、報銷醫療費用時,也可以激活醫保卡,但只能激活卡的醫保功能,不能激活醫保卡的財務功能。4、定點藥房進行激活。可在定點藥房使用社保卡消費時,可以將社保卡進行激活。一、定義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二、分類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并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一)商業醫療保險可分為報銷型醫療保險和賠償型醫療保險。報銷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在醫院里所花費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來報銷,一般分門診醫療保險與住院醫療保險。賠償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明確被醫院診斷為患了某種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來給付給患者治療及護理。一般分單項疾病保險與重大疾病保險。上述兩類醫療險有相同點但又有不同點,相同點是患病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不同點主要是:普通醫療險屬全類型即各類疾病都能獲得保險給付。專項醫療保險屬專項類即某項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的疾病或手術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常常會綜合上述兩大類保險的一部分來組合成。(二)津貼給付型簡而言之,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是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向被保險人按次、按日或按項目支付保險金的醫療保險。理賠與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無關,無須提供發票。醫療保險投保建議購買醫療保險首先要考慮的是報銷醫療費用的問題,其次才能考慮到因為住院所產生的損失補償問題,只有將基礎的保障夯實,在此基礎上作補充才能錦上添花。有充足社會保險保障的人士,選擇醫療保險可以優先選擇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保險原理在保險學中,有一個關于“健康保險是否適用補償原則”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補償原則是指“被保險人獲得的補償不能高于其實際損失”。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則不適用,其保險金的給付與實際損失無關。其設計原理實際是考慮被保險人在住院期間,因病假導致的工資損失,因此合同約定按住院天數給付補貼費用,它不考慮實際住院發生的費用,和實際經濟損失無關,屬于“定值保險” 的一種。(三)費用型費用型醫療保險則是根據客戶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按保單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目的是補償客戶的醫療費,理賠時需要客戶出具門診或住院發票,理賠范圍與“社保” 基本一致。此外,社會醫療保險還有嚴格的限制。新藥、進口藥、貴藥都不在社會醫保報銷范圍之內。對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醫療費用,社會醫保是不報銷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間經常發生的費用,比如營養費、護工費、誤工費等更不在報銷范圍之內。所以,有醫保的人投保住院醫療保險,可考慮購買費用型和津貼型互補,選擇費用型住院醫療保險也是有益的補充。三、作用(一)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二)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三)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四)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于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五)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3種觀點: 新生兒辦理醫保卡時間規定如下:1、小孩落地險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孩子辦理參保;2、從新生兒出生后開始算起,三個月被辦理即可享受醫療保險;3、超過三個月不到一般辦理,次月可享受醫療保險;4、如果是1歲辦理醫療保險,需要等到次年的1月1日,享受醫療保險。辦理新生兒落地保險流程:1、攜帶好雙方家長的身份證件前往醫院產科指定地點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為寶寶取好名字;2、再攜帶好《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戶主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資料前往當地派出所戶籍科為寶寶辦理落戶;3、落戶后才能再帶上身份證、寶寶的戶口本、父母雙方的醫保手冊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保局為孩子辦理新生兒落地保險參保手續。落地險有以下作用:1、從國家層面,有利于提高新生人口的出生率,保障人口出生的存活率;2、從家庭層面,有利于減輕新生兒帶來的額外經濟負擔,保障家庭的生存狀況;3、從個人層面,有利于保障新生兒來到這個世界的權利,度過重大危機,健康成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1種觀點: 新生兒醫保有必要辦理,因為新生兒的身體免疫力較差,可以通過保險來轉移風險,辦理方式如下:1、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即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60日內通過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村委會或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繳納當年度的參保費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2、在出生60日后至1年內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的,自參保之日起享受當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逾期不予補辦;3、每年9月至12月份出生的新生兒首次參保時同時辦理下一年度參保登記繳費手續,以后均在每年9月至11月份辦理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手續。逾期未辦理參保登記和繳納個人參保費用的,除特殊情況外,不予補辦。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身份參保人申請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辦理人《居民身份證》、參保人《居民戶口簿》、指定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2)異地務工人員子女:以父、母或參保子女為戶名的指定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參保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提供符合條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新生兒出生后剛住院時可能由于手續沒辦好,出現自費住院情況,這個不必擔心。一般來說,新生兒出生后可以依照男單女雙的方式到相應的醫保部門進行醫保的補辦,入院的身份可以更改,因此不必擔心孩子出生后醫保不能報銷。通常可以去咨詢當地的醫保部門,了解補辦手續,進行相應的補辦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3種觀點: 嬰兒要交醫保,如果不買會影響醫療費用的報銷,還會對生活造成不利,具體如下:1、影響住院報銷,如果不斷繳,生病住院只要達到了報銷標準就會給報銷一定比例的醫藥費,如果斷繳了就失去了這方面的權利;2、買藥要自費。交了就可以使用保障卡到藥店買藥,如果斷繳,保障卡就失效了,買藥只能自費;3、會影響后續新農合的上繳。如果年年上繳,新農合方面就會有個良好的記錄,而如果中間斷繳了,后續想續交就會比較麻煩,可能需要相關的證明。辦理程序:(1)本人申請并積極繳納合作醫療款;(2)村委會審核并向鎮合管站提交籌資花名冊、籌資票據;(3)鎮合療辦復查,審核合療籌資表,向縣合療中心提出申請簽證;(4)縣合療經辦中心審核無誤后,辦理簽證、蓋章、登錄,確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四條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后,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第二十五條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