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使用權40年到期后,需由房屋產權人辦理續期手續并繳納費用。商鋪使用權可在約定期限內供自用、轉租,但需滿足條件。商鋪使用權和租賃權有區別,產權式商鋪是一種房地產商鋪產品形式,具有獨立產權證。
法律分析
商鋪40年產權到期要由房屋產權人在到期前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續期手續,繳納續期費用。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的費用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的,有約定的按約定,無約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處理。商鋪40年產權屬于非住宅用地,不能自動續期。
商鋪使用權,可以在約定的期限內供自己使用、處分、收益,并且可以轉租給他人。
商鋪使用權能轉讓,但其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商鋪所有權人同意使用權人出租的,可以轉讓商鋪的使用權。商鋪所有權人不同意使用權人轉讓使用權的,不得轉讓商鋪的使用權。
商鋪使用權和租賃的區別:
1、具有使用權的商鋪,僅僅是對商鋪幾十年的使用權而已,使用權到期后,商鋪還是原有主人的。
2、具有產權的商鋪,好比是業主的私人財產一樣,可以按照業主的想法進行處置,包括出售,出租,改造,抵押等等;
3、目前我國是土地國有,任何人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其中的商鋪都是僅僅有幾十年的使用權而已。究竟幾十年的使用期到期后怎么處理國家并沒有明確的規定。
4、所謂產權式商鋪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房地產證券化概念,這是產權式商鋪最核心、最基礎的理念。產權式商鋪是國際流行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一種房地產商鋪產品形式,最早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的歐美發達國家,近年才開始出現在國內一些發達城市。
5、產權式商鋪就是發展商將大商場分割成若干個小面積具有獨立產權證的商鋪,并將其全部或部分以物業公司或商場經營管理公司的名義,承諾投資者、買方在一定年限內給予每年固定或保底加抽成的回報。一般發展商所承諾的回報年限為5年,最長的可達1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商鋪使用權40年到期后能怎么辦 商鋪使用權40年到期后能怎么辦 商鋪使用權40年到期后能怎么辦 商鋪使用權40年到期后能怎么辦 為你推薦 商鋪4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法律分析:商鋪40年產權到期的,可以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續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簽訂續期合同。如果到期未申請或申請未通過的,則由國家無償收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易德銘律師 執業10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