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辭職當天走,老板不給工資違法嗎員工辭職當天,公司不給結清工資不違法。單位應該在勞動者辭職15天內辦理離職手續時結清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統一發放,用人單位要求離職后工資六個結算日是指6個月,用人單位的約定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單位在員工離職時,不但要一次性付清工資,還得一次性付清加班費和其他費用,但是實踐中公司一般到下次公司統一發工資的時候結清工資。如果員工要求離職時當天結工資公司應該當天結清。如果離職當天用人單位不同意結工資,用人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的途徑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的途徑如下: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員工辭職當天,公司不給結清工資不違法。單位應該在勞動者辭職15天內辦理離職手續時結清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統一發放,用人單位要求離職后工資六個結算日是指6個月,用人單位的約定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單位在員工離職時,不但要一次性付清工資,還得一次性付清加班費和其他費用,但是實踐中公司一般到下次公司統一發工資的時候結清工資。如果員工要求離職時當天結工資公司應該當天結清。如果離職當天用人單位不同意結工資,用人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的途徑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要求支付工資的途徑如下: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
第3種觀點: 一、辭職了,老板不給工資你會怎么辦1、辭職了,老板不給工資的處理辦法如下:(1)協商解決;(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3)直接申請仲裁。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二、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的事項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2、確認勞動關系后,對于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