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公租房承租資格什么時候可以確認
工作日每周一至每周五,早8.30-11.30下午2.30-5.30
二、常州公租房辦理流程
1、申請家庭攜帶戶口簿、身份證、收入證明、住房證明情況、婚姻材料等向街道窗口咨詢
2、申請家庭符合條件的且材料齊全,街道發放相關表格;申請家庭按要求填寫表格、遞交材料、現場署名,街道受理并出具收件憑證
3、街道在收件5個工作日內,安排調查公示事宜:實地走訪申請家庭,并進行10天的社區公示
4、街道根據收件材料及調查公示結果,出具初審意見,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家庭取消
5、民政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家庭收入財產情況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6、區房管局結合民政部門的審核意見,協查房產,并出具復審意見
7、符合條件,市住保中心進行10天媒體公示(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與常州日報)
8、市住保中心根據復審意見及媒體公示結果,出具終審意見。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公租房資格申請需要多久 公租房資格有效期多久 常州公租房申請條件2021 常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機構是什么 為你推薦 常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機構是什么 一、常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機構是什么辦理機構: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常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的辦理條件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2、持有有效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家庭救助證》;3、無房,且5年內無房產轉讓行為;4、家庭成員名下無汽車、無非居住類房屋、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企業股東;5、家庭人均金融資產不高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單身人士須年滿35周歲)。三、常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辦理的法律依據《江蘇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73號)第二十三條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將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一并報送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三)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轉送的初審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住房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與審核意見轉送同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四)市、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應當自收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轉送的申請材料與審核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反饋至同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五)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 周業懇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3-06-03 杭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辦理多久時間 一、杭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辦理多久時間45個工作日。二、杭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確認權利與義務(一)申請人具有依法申請辦事事項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二)申請人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三)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如對行政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三、杭州公租房承租資格相關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周業懇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3-05-29 常州公租房申請條件2021 常州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2、持有有效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家庭救助證》;3、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且5年內無房產轉讓行為;4、家庭成員名下無汽車、無非居住類房屋、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企業股東;5、家庭人均金融資產不高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單身人士須年滿35周歲)。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郝麗君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