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借條的書寫格式或要求是: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姓名要寫全稱,與身份證一致。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2、寫清楚借款金額,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3、寫清楚還款期限;4、約定好利息;5、明確還款方式;6、落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