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觀點: 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需要遵守以下規定:1、處方藥品:如果您需要攜帶處方藥品入境香港,您需要確保您有有效的處方,并且藥品的用量與處方一致。建議您將處方藥品放在原包裝中,并攜帶醫生開具的處方副本,以便在海關進行核查。2、非處方藥品:對于非處方藥品,旅客可以攜帶合理的數量入境香港。然而,這些藥品必須是個人使用的,并且不得用于商業目的。如果您攜帶大量非處方藥品,海關可能會要求您提供合理的解釋。3、禁止攜帶的藥品:一些藥品在香港是被禁止攜帶的,包括違禁藥物、毒品、麻醉藥物等。如果您攜帶這些藥品入境香港,將會違反法律法規,并可能面臨法律責任。4、動物藥品:攜帶動物用藥入境香港需要符合香港農、漁業及自然保護署的規定。您需要確保您有相關的許可證明,并且符合其規定的數量和要求。需要過稅的物品:1、酒類以下各種酒類須按所列的稅率繳稅,稅率以價值的百分率表示:酒類稅率1、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于30%的酒類100%2、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于30%的酒類,葡萄酒除外0%3、葡萄酒0%如無可用資料或資料不足,以致海關關長(或關長為評定須繳稅款而授權的任何人員)無法確定在任何時間以一批托運的形式進口而分量少于12升的酒類的價值,則可按每升0的稅率評定該批酒類的須繳稅款。2、煙草煙草須按以下稅率繳稅:1、每1000支香煙,7062、雪茄每公斤,1973、中國熟煙每公斤94、所有其他制成煙草,擬用作制造香煙者除外每公斤,067任何長逾90毫米(不包括任何濾嘴或煙嘴口)的香煙,每增加90毫米或不足90毫米即視作另一支香煙計算根據香港入境規定,旅客攜帶藥品進入香港時需遵守一定的規定與限制。旅客可以攜帶個人用量的藥品,但必須確保藥品是合法的、用于個人治療目的,并且符合香港的藥品安全標準。對于處方藥,旅客需要攜帶有效的處方藥方和醫生說明。部分特殊藥品,如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可能需要額外的許可證明。此外,旅客還需注意香港的禁止攜帶藥品清單,包括毒品、違禁藥品、未經批準的藥品等。若旅客攜帶的藥品在禁止攜帶清單中,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和嚴厲的處罰。為確保順利入境,建議旅客在出發前詳細了解香港的藥品攜帶規定,并咨詢航空公司或香港入境處以獲取最新信息。遵守規定,合法攜帶藥品,將有助于保障您的旅行順利進行。綜上所述:為確保順利入境,建議旅客在出發前詳細了解香港的藥品攜帶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有關勞工的法律和政策。
第2種觀點: 香港居民回內地攜帶物品規定:在符合個人自用范圍內的,可以免稅進口。按照規定應征的稅費,如全年度不超過8000元或單次不超過2000元,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但需要進行申報和繳納行郵稅。香港居民回內地攜帶物品規定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回內地攜帶物品的情況。根據相關規定,符合個人自用范圍內的物品可以免稅進口,不需要繳納關稅和增值稅等稅費。對于那些應征稅費的物品,在全年度不超過8000元或單次不超過2000元的情況下,可以享受免稅優惠。但是需要進行申報,提供相應的購買證明、發票等證明材料,同時需要繳納行郵稅。具體的稅費標準,根據進口物品的種類、數量、價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物品可能會受到限制或禁止進口的規定。比如,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物品,可能需要進行特殊審批和申請手續。此外,針對個別物品也有相關規定,例如進口藥品、化妝品、食品等需要符合相關標準和證明要求。如果超過了免稅進口的限制,需要繳納多少稅費?如果超過了免稅進口的限制,就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具體的稅費標準,根據進口物品的種類、數量、價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關稅和增值稅是比較常見的稅種,具體的稅率也是根據物品的特性和屬性而有所不同。香港居民回內地攜帶物品規定,對于大部分香港居民來說是比較友好和合理的政策。在攜帶物品時,建議仔細了解相關規定和要求,避免因為不了解規定而導致的不必要麻煩。同時也要注意,在進口物品時一定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攜帶危險品、違禁品等物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居民出入境行李物品管理規定》 第三條 中國籍居民自出境之日起,至本次進境之日止,在境外連續居留時間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進境時攜帶的行李物品,在本規定所附《中國籍居民帶進物品限量表》規定的物品、數量內,海關按規予以征稅或者免稅放行。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去香港帶藥品是沒有規定。但是危險藥物、精神藥物、受管制化學品、抗生素屬于禁運、受管制物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第三條 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共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藥品質量,保障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