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種觀點: 結婚后遷戶口,那女方的身份證怎么辦??結婚后遷戶口,那女方的身份證怎么辦?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更換新身份證需要帶什么?戶口簿、舊身份證。更換新身份證要到轄區(qū)所在身份證辦理大廳辦理,辦理人攜帶戶口簿、舊身份證即可,取新身份證時要到轄區(qū)所在派出所領取,需要攜帶取證憑條。是否可由別人代領身份證?可以。如果要別人代領,需要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取證憑條。如果沒有取證憑條則必須本人領取。更換期間著急用身份證咋辦?用舊身份證。首先,在辦理期間舊身份證是不收回的(領取新身份證的時候需要上交),在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舊身份證依舊可以使用;其次,如果舊身份證已經到期,可以在辦理新身份證的時候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然后由工作人員出具一張第二代臨時身份證制作接收單,憑制作接收單和身份證受理單到沈陽市公安局辦理。本人在外地咋辦新身份證?由他人代辦。如果本人身在外地,不能來辦理新身份證,可以由他人代為辦理,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辦證人手寫的委托書;2、辦證人的戶口簿;3、辦證人在外地的居住證明;4、當地公安機關指定部門拍照的身份證電子版;5、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第3種觀點: 法律分析:女方轉戶口到男方需要的手續(xù):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要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入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第1種觀點: 我戶口遷移了,身份證還是以前的沒換過來,辦結婚登記時一定要換新身份證嗎?無須換新身份證。1、領新身份證前,舊身份證仍然有效。《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fā)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fā)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fā)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xù)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2、婚姻登記對身份證是否更換無要求。《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這樣解釋好理解嗎?
第2種觀點: 法律分析:1、戶口遷移不影響身份證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的,可以繼續(xù)使用。2、如果有需要,當事人也可以到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辦新住址的身份證。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fā)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fā)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fā)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xù)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第3種觀點: 如果舊身份證在有效期,就能。否則,不能。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一、結婚后遷戶口所需證明材料: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3、申請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yè)證或有關下崗證明(指非農業(yè)人口)。二、結婚后遷戶口辦理程序:結婚后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且開具“戶籍證明”;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qū)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3、審批后,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4、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居民辦理戶口遷移以后,遷戶口身份證可以不換,可以根據戶口遷移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的。三、遷戶口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嗎?1、遷戶口時身份證是不需要換的。戶口遷移了,并不會對身份證的法律效力產生影響,原來的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的,繼續(xù)使用是沒有問題的;2、如果有需要的話,本人也可以到新戶口所在地的相關部門辦理新住址的身份證。戶口遷出身份證不需要重新辦。一般省內的戶口遷移,身份證是不需要重新辦理的,因為戶口遷移時候公安機關會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3、如果是去外省,身份證只要在有效期范圍內的,都是可以繼續(xù)使用的,換證不是強制的。綜上所述,身份證只要是自己的名字、性別和出生日期的的信息一樣,去辦理結婚登記可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fā)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fā)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fā)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xù)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