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須受害人親自告知方可審理之案件。此類案件需由當事人及其授權代表、家屬等啟動司法程序,人民法院方會介入。涉及到的刑事領域包括1.侮辱、誹謗,但若威脅到社稷安穩或國家利益則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3.虐待。4.侵占。其次,受害者有確鑿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此類案件指犯罪事實及情節相對輕微,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在此類案件中,受害者需承擔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受害者提供的證據是否充足。如受害者無法提供足夠證據,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若受害者所提證據不足以支撐其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亦將裁定駁回自訴。最后,受害者有證據證實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財產權益且應受法律制裁,但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未予追究的案件?!痉梢罁浚?/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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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范疇涵蓋:第一,須受害人親自告知方可審理之案件。此類案件需由當事人及其授權代表、家屬等啟動司法程序,人民法院方會介入。涉及到的刑事領域包括1. 侮辱、誹謗,但若威脅到社稷安穩或國家利益則除外;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3. 虐待;4. 侵占。其次,受害者有確鑿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此類案件指犯罪事實及情節相對輕微,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在此類案件中,受害者需承擔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受害者提供的證據是否充足。如受害者無法提供足夠證據,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若受害者所提證據不足以支撐其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亦將裁定駁回自訴。最后,受害者有證據證實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財產權益且應受法律制裁,但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未予追究的案件?!痉梢罁俊缎淌略V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