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前購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2.若在婚姻登記前一方全資購房且登記雙方姓名,則該房視為共有財產,若離婚無法達成協議,需交由法院裁定分配方式。3.如果在結婚登記前,以貸款方式購得房屋并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使用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離婚時,房屋所有權歸登記方所有,但婚后房產增值及還款部分將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另一方可就此提出分割請求。4.若一方父母在結婚登記前為其子女購置房屋,可視為對子女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除非有其他特別約定,否則離婚時不得予以分割。5.若在結婚登記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在離婚時,應根據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導讀2.若在婚姻登記前一方全資購房且登記雙方姓名,則該房視為共有財產,若離婚無法達成協議,需交由法院裁定分配方式。3.如果在結婚登記前,以貸款方式購得房屋并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使用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離婚時,房屋所有權歸登記方所有,但婚后房產增值及還款部分將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另一方可就此提出分割請求。4.若一方父母在結婚登記前為其子女購置房屋,可視為對子女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除非有其他特別約定,否則離婚時不得予以分割。5.若在結婚登記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在離婚時,應根據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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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前由一方完全出資并登記于己名下之房屋,屬個人財產,如無特殊約定,離婚時不得予以分割。2. 若在婚姻登記前一方全資購房且登記雙方姓名,則該房視為共有財產,若離婚無法達成協議,需交由法院裁定分配方式。3. 如果在結婚登記前,以貸款方式購得房屋并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使用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離婚時,房屋所有權歸登記方所有,但婚后房產增值及還款部分將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另一方可就此提出分割請求。4. 若一方父母在結婚登記前為其子女購置房屋,可視為對子女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除非有其他特別約定,否則離婚時不得予以分割。5. 若在結婚登記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在離婚時,應根據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購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2.若在婚姻登記前一方全資購房且登記雙方姓名,則該房視為共有財產,若離婚無法達成協議,需交由法院裁定分配方式。3.如果在結婚登記前,以貸款方式購得房屋并登記在一方名下,但使用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離婚時,房屋所有權歸登記方所有,但婚后房產增值及還款部分將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另一方可就此提出分割請求。4.若一方父母在結婚登記前為其子女購置房屋,可視為對子女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除非有其他特別約定,否則離婚時不得予以分割。5.若在結婚登記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在離婚時,應根據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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