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簽了合同還能退房嗎?
商品房簽了合同還能退房嗎?
若因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隱患而無法按期交付,或者交付后質量檢驗發現仍然存在其他質量問題,導致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同時契約簽署后,開發商如將其轉售予他人或私自抵押給他方,買受人皆可依法行使撤銷權,選擇退房。換言之,只要買方能夠證明賣方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便可行使退款權利,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然而,對于僅因個人意愿改變而欲撤銷協議的情況,撤房難度較大,一般而言視為違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導讀若因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隱患而無法按期交付,或者交付后質量檢驗發現仍然存在其他質量問題,導致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同時契約簽署后,開發商如將其轉售予他人或私自抵押給他方,買受人皆可依法行使撤銷權,選擇退房。換言之,只要買方能夠證明賣方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便可行使退款權利,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然而,對于僅因個人意愿改變而欲撤銷協議的情況,撤房難度較大,一般而言視為違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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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已簽能否撤回需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因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隱患而無法按期交付,或者交付后質量檢驗發現仍然存在其他質量問題,導致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同時契約簽署后,開發商如將其轉售予他人或私自抵押給他方,買受人皆可依法行使撤銷權,選擇退房。換言之,只要買方能夠證明賣方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便可行使退款權利,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然而,對于僅因個人意愿改變而欲撤銷協議的情況,撤房難度較大,一般而言視為違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商品房簽了合同還能退房嗎?
若因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隱患而無法按期交付,或者交付后質量檢驗發現仍然存在其他質量問題,導致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同時契約簽署后,開發商如將其轉售予他人或私自抵押給他方,買受人皆可依法行使撤銷權,選擇退房。換言之,只要買方能夠證明賣方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便可行使退款權利,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然而,對于僅因個人意愿改變而欲撤銷協議的情況,撤房難度較大,一般而言視為違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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