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能不能夠提出辭職
試用期能不能夠提出辭職
一、當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時,即存在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的情況,勞動者有權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等待30天,可立即離職。離職后,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工資、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以及辦理離職手續。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無須用人單位批準即可離職。對于試用期勞動者而言,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若勞動者未提前30天提出離職,且用人單位未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僅提交辭職信即離職,則構成違法。此時,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承擔因其離職給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新員工產生的費用。
導讀一、當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時,即存在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的情況,勞動者有權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等待30天,可立即離職。離職后,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工資、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以及辦理離職手續。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無須用人單位批準即可離職。對于試用期勞動者而言,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若勞動者未提前30天提出離職,且用人單位未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僅提交辭職信即離職,則構成違法。此時,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承擔因其離職給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新員工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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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的規則相對靈活。通常,勞動者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無須得到批準。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選擇離職,主要有三種情況:一、當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時,即存在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的情況,勞動者有權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等待30天,可立即離職。離職后,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工資、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以及辦理離職手續。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無須用人單位批準即可離職。對于試用期勞動者而言,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若勞動者未提前30天提出離職,且用人單位未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僅提交辭職信即離職,則構成違法。此時,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承擔因其離職給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新員工產生的費用。綜上所述,試用期內提出離職,勞動者需注意遵守提前通知的期限,并確保用人單位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否則,勞動者可能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試用期能不能夠提出辭職
一、當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時,即存在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的情況,勞動者有權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等待30天,可立即離職。離職后,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工資、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以及辦理離職手續。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無須用人單位批準即可離職。對于試用期勞動者而言,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若勞動者未提前30天提出離職,且用人單位未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僅提交辭職信即離職,則構成違法。此時,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承擔因其離職給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新員工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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