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押物有哪些
可抵押物有哪些
(一)建筑物及其它土地附著物。(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三) 海域使用權。(四)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以及產品。(五)在建建筑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規并無不可抵押規定之其他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導讀(一)建筑物及其它土地附著物。(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三) 海域使用權。(四)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以及產品。(五)在建建筑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規并無不可抵押規定之其他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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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可用于抵押之財產類型: (一)建筑物及其它土地附著物; (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三) 海域使用權;(四)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以及產品;(五)在建建筑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 法律、行政法規并無不可抵押規定之其他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可抵押物有哪些
(一)建筑物及其它土地附著物。(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三) 海域使用權。(四)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以及產品。(五)在建建筑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規并無不可抵押規定之其他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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