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認購合同后是否無法退款
簽署認購合同后是否無法退款
若非買方原因導致無法訂立正式合同,買方有權索回款項。然而,購買房屋時應謹慎對待以下事項。第一,認購書并非買賣合同的必備環節,不應作為購房的必經流程。第二,盡可能減少定金條款,以預付款權利行為取代之。第三,拒絕接受開發商關于預付款或認購金的";無償沒收";、";永不返還";等條款。此類條款往往規定買方違約即房屋買賣無效,無論何種原因,無論是否訂立書面買賣合同,買方即視為違約,開發商便可據此未履行任何義務進行處罰。第四,購房者在看房過程中,可針對自身關心的問題向開發商提問并記錄其回答,以便在認購書中體現。第五,將開發商或銷售人員所述的優點納入認購書。
導讀若非買方原因導致無法訂立正式合同,買方有權索回款項。然而,購買房屋時應謹慎對待以下事項。第一,認購書并非買賣合同的必備環節,不應作為購房的必經流程。第二,盡可能減少定金條款,以預付款權利行為取代之。第三,拒絕接受開發商關于預付款或認購金的";無償沒收";、";永不返還";等條款。此類條款往往規定買方違約即房屋買賣無效,無論何種原因,無論是否訂立書面買賣合同,買方即視為違約,開發商便可據此未履行任何義務進行處罰。第四,購房者在看房過程中,可針對自身關心的問題向開發商提問并記錄其回答,以便在認購書中體現。第五,將開發商或銷售人員所述的優點納入認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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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訂約時交付認購金后能否退還,參考認購協議中的約定。若非買方原因導致無法訂立正式合同,買方有權索回款項。然而,購買房屋時應謹慎對待以下事項:第一,認購書并非買賣合同的必備環節,不應作為購房的必經流程;第二,盡可能減少定金條款,以預付款權利行為取代之;第三,拒絕接受開發商關于預付款或認購金的"無償沒收"、"永不返還"等條款;此類條款往往規定買方違約即房屋買賣無效,無論何種原因,無論是否訂立書面買賣合同,買方即視為違約,開發商便可據此未履行任何義務進行處罰;第四,購房者在看房過程中,可針對自身關心的問題向開發商提問并記錄其回答,以便在認購書中體現;第五,將開發商或銷售人員所述的優點納入認購書;第六,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詞語,如"均價"、"優惠價"、"折扣價"等,應明確標明單價的具體金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簽署認購合同后是否無法退款
若非買方原因導致無法訂立正式合同,買方有權索回款項。然而,購買房屋時應謹慎對待以下事項。第一,認購書并非買賣合同的必備環節,不應作為購房的必經流程。第二,盡可能減少定金條款,以預付款權利行為取代之。第三,拒絕接受開發商關于預付款或認購金的";無償沒收";、";永不返還";等條款。此類條款往往規定買方違約即房屋買賣無效,無論何種原因,無論是否訂立書面買賣合同,買方即視為違約,開發商便可據此未履行任何義務進行處罰。第四,購房者在看房過程中,可針對自身關心的問題向開發商提問并記錄其回答,以便在認購書中體現。第五,將開發商或銷售人員所述的優點納入認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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