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的權利主張及其法律規定
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的權利主張及其法律規定
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應如何處置?1、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責任承擔的選擇權由受損方決定,即可選擇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2、在責任競合情形下,受害方可根據自身利益選擇請求權,既可就侵權行為提起侵權責任訴訟,亦可就違約行為提起違約責任訴訟。但需注意,兩種請求權均以損害賠償為給付內容,故債權人不可雙重請求。若受害人在一審開庭前變更訴訟請求,法院應予準許。3、我國法律未對當事人選擇權進行限制,實踐中通常不應對此加以限制。
導讀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應如何處置?1、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責任承擔的選擇權由受損方決定,即可選擇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2、在責任競合情形下,受害方可根據自身利益選擇請求權,既可就侵權行為提起侵權責任訴訟,亦可就違約行為提起違約責任訴訟。但需注意,兩種請求權均以損害賠償為給付內容,故債權人不可雙重請求。若受害人在一審開庭前變更訴訟請求,法院應予準許。3、我國法律未對當事人選擇權進行限制,實踐中通常不應對此加以限制。
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應如何處置?1、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責任承擔的選擇權由受損方決定,即可選擇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2、在責任競合情形下,受害方可根據自身利益選擇請求權,既可就侵權行為提起侵權責任訴訟,亦可就違約行為提起違約責任訴訟。但需注意,兩種請求權均以損害賠償為給付內容,故債權人不可雙重請求。若受害人在一審開庭前變更訴訟請求,法院應予準許。3、我國法律未對當事人選擇權進行限制,實踐中通常不應對此加以限制。
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的權利主張及其法律規定
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應如何處置?1、侵權責任與合同違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責任承擔的選擇權由受損方決定,即可選擇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2、在責任競合情形下,受害方可根據自身利益選擇請求權,既可就侵權行為提起侵權責任訴訟,亦可就違約行為提起違約責任訴訟。但需注意,兩種請求權均以損害賠償為給付內容,故債權人不可雙重請求。若受害人在一審開庭前變更訴訟請求,法院應予準許。3、我國法律未對當事人選擇權進行限制,實踐中通常不應對此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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