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警方不得使用武器
哪些情形下,警方不得使用武器
當遇到涉嫌犯罪的孕婦或兒童時,但如涉及使用槍支、爆炸物及有毒物質等高危手段者則不受限制。若犯罪嫌疑人正身處人群密集區域或儲存大量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且如不采用武力制止恐將引發更嚴重傷害的,亦可例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十條。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發現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處于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導讀當遇到涉嫌犯罪的孕婦或兒童時,但如涉及使用槍支、爆炸物及有毒物質等高危手段者則不受限制。若犯罪嫌疑人正身處人群密集區域或儲存大量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且如不采用武力制止恐將引發更嚴重傷害的,亦可例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十條。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發現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處于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127/wz/18328114152.jpg)
警務人員在以下情況下不得使用武器:當遇到涉嫌犯罪的孕婦或兒童時,但如涉及使用槍支、爆炸物及有毒物質等高危手段者則不受限制;若犯罪嫌疑人正身處人群密集區域或儲存大量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且如不采用武力制止恐將引發更嚴重傷害的,亦可例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十條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發現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處于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哪些情形下,警方不得使用武器
當遇到涉嫌犯罪的孕婦或兒童時,但如涉及使用槍支、爆炸物及有毒物質等高危手段者則不受限制。若犯罪嫌疑人正身處人群密集區域或儲存大量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且如不采用武力制止恐將引發更嚴重傷害的,亦可例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十條。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一)發現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二)犯罪分子處于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