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的社會保險費計入什么科目
應付的社會保險費計入什么科目
企業在記錄應付職工薪酬時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如下:- 對于生產部門員工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或“勞務成本”等科目時,同時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中應負擔的職工薪酬,企業在借記“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管理部門人員和銷售人員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若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則在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等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當企業無償提供住房等固定資產給職工使用時,按折舊額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并同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導讀企業在記錄應付職工薪酬時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如下:- 對于生產部門員工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或“勞務成本”等科目時,同時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中應負擔的職工薪酬,企業在借記“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管理部門人員和銷售人員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若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則在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等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當企業無償提供住房等固定資產給職工使用時,按折舊額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并同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應付的社會保險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該科目可進一步細分為“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以及“股份支付”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企業在記錄應付職工薪酬時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如下:- 對于生產部門員工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或“勞務成本”等科目時,同時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中應負擔的職工薪酬,企業在借記“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管理部門人員和銷售人員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若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則在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等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當企業無償提供住房等固定資產給職工使用時,按折舊額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并同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對于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情況,按租金金額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因解除勞動關系而支付的補償,企業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企業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確認的成本費用金額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在可行權日之后,按公允價值的變動金額進行借貸記賬。- 企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在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應付的社會保險費計入什么科目
企業在記錄應付職工薪酬時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如下:- 對于生產部門員工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或“勞務成本”等科目時,同時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中應負擔的職工薪酬,企業在借記“在建工程”或“研發支出”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對于管理部門人員和銷售人員的薪酬,企業在借記“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若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則在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等科目時,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當企業無償提供住房等固定資產給職工使用時,按折舊額借記相關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并同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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