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人成立新的公司占有股份比例,但我并沒有實際出資,這樣有何風險,如已經注冊,如何退出股權?
數人成立新的公司占有股份比例,但我并沒有實際出資,這樣有何風險,如已經注冊,如何退出股權?
拓展資料;控制權的幾種方式。1、代持,舉個例子,有8個創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懸殊也就3個點。這種情況下,比較直接的方法就是讓某個人,或者CEO代持。但是非常不建議代持,因為代持有幾個問題:給CEO代持或讓某個人代持,人什么時候沒了都不知道;代持風險比較大,涉及道德風險,受人為因素制約。2、表決權委托,比較常見于美國。表決權委托就是你讓我給你代持我不干,但表決權可以給你,委托你來幫忙投票。3、AB股,也叫牛卡計劃,也可以叫雙股權,是舶來品。簡單講就是公司里存在兩種股權,但工商意義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表決權不一樣。具體來說,我雖然占股30%,實現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決權上放大,那也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所以總結來說,就是股票所有權和投票權分離,放大自己的表決權。
導讀拓展資料;控制權的幾種方式。1、代持,舉個例子,有8個創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懸殊也就3個點。這種情況下,比較直接的方法就是讓某個人,或者CEO代持。但是非常不建議代持,因為代持有幾個問題:給CEO代持或讓某個人代持,人什么時候沒了都不知道;代持風險比較大,涉及道德風險,受人為因素制約。2、表決權委托,比較常見于美國。表決權委托就是你讓我給你代持我不干,但表決權可以給你,委托你來幫忙投票。3、AB股,也叫牛卡計劃,也可以叫雙股權,是舶來品。簡單講就是公司里存在兩種股權,但工商意義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表決權不一樣。具體來說,我雖然占股30%,實現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決權上放大,那也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所以總結來說,就是股票所有權和投票權分離,放大自己的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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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未實際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如實繳納出資后,再進行股權轉讓。如果未實際出資轉讓股權的,公司可以向其追繳出資。1、沒有出資占股份比例沒有關系,只要合伙人兩同意但必須要訂立合同。2、風險就是經營不當或企業負面對自己是有影響的,利益與風險同在。 3、退出的話,公司章程更正,到工商局變更就行,影響看公司經營后期情況。拓展資料控制權的幾種方式: 1、代持,舉個例子,有8個創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懸殊也就3個點。這種情況下,比較直接的方法就是讓某個人,或者CEO代持。但是非常不建議代持,因為代持有幾個問題:給CEO代持或讓某個人代持,人什么時候沒了都不知道;代持風險比較大,涉及道德風險,受人為因素制約。 2、表決權委托,比較常見于美國。表決權委托就是你讓我給你代持我不干,但表決權可以給你,委托你來幫忙投票。 3、AB股,也叫牛卡計劃,也可以叫雙股權,是舶來品。簡單講就是公司里存在兩種股權,但工商意義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表決權不一樣。具體來說,我雖然占股30%,實現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決權上放大,那也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所以總結來說,就是股票所有權和投票權分離,放大自己的表決權。 4、持股平臺,這個是我們比較推薦的。剛才說到代持不靠譜,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權委托有時候可以撤銷,并且是隨時可以撤銷,不是很方便。這個時候我們可能會做一個持股平臺來實現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額的股權集中起來實現投票權,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進來到持股平臺里。持股平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有限公司,一種是有限合伙。從法律的角度,我們建議還是放在有限合伙企業中,因為治理方便,基本是GP(管理合伙人)說了算,其他人只要負責做就行。
數人成立新的公司占有股份比例,但我并沒有實際出資,這樣有何風險,如已經注冊,如何退出股權?
拓展資料;控制權的幾種方式。1、代持,舉個例子,有8個創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懸殊也就3個點。這種情況下,比較直接的方法就是讓某個人,或者CEO代持。但是非常不建議代持,因為代持有幾個問題:給CEO代持或讓某個人代持,人什么時候沒了都不知道;代持風險比較大,涉及道德風險,受人為因素制約。2、表決權委托,比較常見于美國。表決權委托就是你讓我給你代持我不干,但表決權可以給你,委托你來幫忙投票。3、AB股,也叫牛卡計劃,也可以叫雙股權,是舶來品。簡單講就是公司里存在兩種股權,但工商意義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表決權不一樣。具體來說,我雖然占股30%,實現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決權上放大,那也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所以總結來說,就是股票所有權和投票權分離,放大自己的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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