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法人可以投資設立兩個以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嗎?
一個法人可以投資設立兩個以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嗎?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我國公司法規定的一人公司的限制性條件為。1、注冊資本的限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但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在2014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導讀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我國公司法規定的一人公司的限制性條件為。1、注冊資本的限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但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在2014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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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可以的。一個法人能開多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又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個法人能投資設立多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我國公司法規定的一人公司的限制性條件為: 1、注冊資本的限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但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在2014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2、再投資的限制。此一限制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第二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另一方面,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作為股東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此一限制僅適用于自然人,不適用于法人。換言之,一個法人可以投資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個法人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再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成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3、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要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事務所審計。這也是它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沒有對個人獨資企業的會計制度作出此一強制性的規定。 4、人格混同時的股東連帶責任。即發生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的混同,進而發生公司人格與股東個人人格的混同,此時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股東必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將公司和公司股東作為共同債務人進行追索。公司法第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建議: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額是10萬元人民幣,同時,在無法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建議大家,注冊一人有限公司,了解相關法律,保管好各項材料,有效避免以后的責任承擔。
一個法人可以投資設立兩個以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嗎?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我國公司法規定的一人公司的限制性條件為。1、注冊資本的限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但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在2014年新修訂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于2014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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