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昌平區為例,具體如下:
根據《亳州昌平區城管協管員管理辦法》
第五章 城管協管員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 宣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協助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城鎮管理工作,主動參與并動員群眾和社會單位開展城市環境整治工作和公益活動。
第十二條 對所轄區域實行動態巡視檢查,勸阻和制止所發現的違反城市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勸阻、制止無效時,及時向城管執法人員報告,并協助城管執法人員督促違法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
第十三條 收集并及時反映社區、社會單位、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第十四條 協助城管執法人員拆除違法建設,完成所屬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十三陵特區辦事處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從事城鎮管理網格化信息員等特殊工種的城管協管員,其相關工作職責另行制定。
擴展資料
《亳州昌平區城管協管員管理辦法》
第十一章 部門職責
第三十六條區城管協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城管協管員的組織領導;區協管辦負責執行區城管協管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部署。
第三十七條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城管協管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派、業務指導、教育培訓等。
第三十八條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十三陵特區辦事處負責城管協管員日常辦公經費的保障,并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城管協管員日常管理和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第三十九條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城管協管員招錄方案、程序的審核,并就相關法律政策給予解答。
第四十條區財政局負責城管協管員相關經費的撥付和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區政府法制辦負責城管協管員管理所適用法律、法規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公安昌平分局負責配合做好城管協管員招錄的政審工作。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昌平區城管協管員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