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隊代表大會,簡稱“少代會”,是少先隊組織的重要會議。通過它,少先隊員可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隊內重大事務的決策。以下將從性質、具體做法、工作報告、提案制度和決議五個方面進行闡述。
一、性質
少先隊代表大會由少先隊大隊或大隊以上組織召開,隊員代表為主體參加。它包括全國、省、市、區、縣、鄉、街道以及學校大隊等不同層級的少代會。少代會是隊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具有決策隊內重要事務、選舉隊工作領導委員會的權力。學校少代會通常每年召開一次。
二、具體做法
1. **選舉代表**:廣泛選舉代表,確保代表群體的廣泛性,包括干部、隊員、先進及后進同學、正式與特邀、列席代表等。
2. **設立民主信箱**:鼓勵隊員對社會、學校、家庭、輔導員和組織提出意見、建議。提案由代表整理提交大會討論,無論是否形成決議,對提案均需回復。
3. **加強宣傳**:會前張貼宣傳標語、布置宣傳櫥窗,邀請領導、學校負責人、兄弟學校師生及中隊送賀信,營造氛圍,增強代表自豪感、使命感。
4. **議程安排**:少代會通常包括祝詞、致詞、獻詞、祝賀信、工作報告、決議討論等環節。
三、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概述上屆少代會以來的工作情況,包括活動與成果,對未來工作提出設想與建議。工作報告由上屆隊委會起草,經大會審議通過。
四、提案制度
提案制度允許代表廣泛收集隊員意見,整理成書面提案,在大會上討論,確保決策反映隊員心聲。
五、決議
少代會決議是大會決定的書面形式,需經代表討論并通過。決議指導隊工作與活動,要求全員積極執行。
少先隊工作制度還包括簿冊、會議制度、輔導員學習制度、隊干例會制度等,確保組織有序運行,促進隊員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