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行車安全罪的定義是什么
妨礙行車安全罪的定義是什么
行為人若向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員實施暴力或強行控制駕駛裝置,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且威脅到公眾安全者,應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導讀行為人若向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員實施暴力或強行控制駕駛裝置,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且威脅到公眾安全者,應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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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妨害安全駕駛罪正式納入《刑法》,增補至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其內容為:行為人若向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員實施暴力或強行控制駕駛裝置,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且威脅到公眾安全者,應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妨礙行車安全罪的定義是什么
行為人若向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員實施暴力或強行控制駕駛裝置,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且威脅到公眾安全者,應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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