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8歲的成年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費?
年滿18歲的成年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費?
若高校學生身心健康且具備工作能力,并不屬于不能獨自維生的范疇,因此無法獲取對應的生活補助。然而,如家長具備經濟承擔能力并愿資助其子女完成大學學業及相關費用,則不受上述規定限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導讀若高校學生身心健康且具備工作能力,并不屬于不能獨自維生的范疇,因此無法獲取對應的生活補助。然而,如家長具備經濟承擔能力并愿資助其子女完成大學學業及相關費用,則不受上述規定限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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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庭成員處于高中及低級別學歷學習中或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至于無法保證基本生計的成年人,可要求父母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用。若高校學生身心健康且具備工作能力,并不屬于不能獨自維生的范疇,因此無法獲取對應的生活補助。然而,如家長具備經濟承擔能力并愿資助其子女完成大學學業及相關費用,則不受上述規定限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年滿18歲的成年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費?
若高校學生身心健康且具備工作能力,并不屬于不能獨自維生的范疇,因此無法獲取對應的生活補助。然而,如家長具備經濟承擔能力并愿資助其子女完成大學學業及相關費用,則不受上述規定限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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