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1、監督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
2、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標準備案。
3、負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企業標準實施情況,采用最新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4、負責全標準化審查。
5、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科室的標準化工作。
我國制定、頒布了一些與標準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是企業標準化工作必須遵守的法律依據。如《標準化法》明確規定了標準的制定、實施及其監督和對標準化管理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有關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工業技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亦對有關標準問題做出了規定。
標準實施的監督檢查,對于推動標準的正確、持久的實施,對企業建立內部監督、自我約束的機制,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起著重要的作用。通常,企業可通過標準化審查、產品檢驗、質量體系審核等手段實現標準實施的檢查。有關主管部門可依法進行檢查,有關標準化機構、組織可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幫助企業做好標準的實施與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