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只能降級不能升級,假如都是降級了可以重新辦理一類卡。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以下簡稱發卡地區)應建立規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流程,各項業務間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應用。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一)建立為社會保障卡應用提供后臺支持的業務管理系統、數據庫和適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網絡;
(二)具備支持社會保障卡管理和應用的技術力量,包括人員、設備等,能夠快速完成社會保障卡應用的系統布局;
(三)制定規范可行的實施方案,包括應用設計方案、費用解決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體發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學完善的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制度和明確的內部控制程序,并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批準發行社會保障卡的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并通過在服務場所明示、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發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社會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對象、申領條件、申領手續;
(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范圍(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會保障卡損壞、遺失后的掛失、補發程序;
(五)發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