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教育、衛生、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設立的所有托幼所、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技校與職校、特殊學校在冊學生和幼兒;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學校需提供參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參保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各銀行社屬下網點開設的個人儲蓄結算存折或銀行借記卡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供銀行借記卡的,還需提供加蓋銀行印章的借記卡個人資料,內容須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和卡號。
小學生社保辦理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6歲以下沒有身份證可提供戶口本);
2、參保人數碼照片回執(之前辦過社會保障卡的可不提供);
3、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監護證明(參保人出生證明或參保人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開具的監護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