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并獲得畢業證書或者學位證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地區居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第二十二條 從事專利審查等工作滿七年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免予專利代理實務科目考試。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未滿三年;
(二)受吊銷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未滿三年。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選擇適合的考點城市之一,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人員應當填寫、上傳下列材料,并繳納相關費用:
(一)報名表、專利代理師資格預申請表及照片;
(二)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
(三)學歷或者學位證書掃描件。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四)專利代理師資格申請承諾書掃描件。
申請免予專利代理實務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還應當填寫、上傳免試申請書,證明從事專利審查等工作情況的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