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年人
《獻血法》提倡參加獻血的人士年齡范圍是 18~55 周歲,但這是「提倡」而不是「硬性限制」,如果老當益壯,即使 60 歲了,也一樣可以獻出一袋熱血。
2、身體的指標指數達標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脈壓差:≥30mmHg。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3、身體健康
皮膚無黃疸,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獻血標準
可以獻血
1. 年齡:18-55周歲(可申請延續獻血年限)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脈壓差:≥30mmhg。
4. 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不能獻血
1、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丙型肝炎病毒抗體陽性者。
2、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3、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4、麻風病及性傳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5、該獻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發生與輸血相關的傳染病者。
6、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的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藥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7、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8、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9、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支氣管擴張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10、消化系統疾病患者,如較嚴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慢性胰腺炎等。
11、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腎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以及急慢性腎功能不全等。
12、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13、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狀腺機能亢進、肢端肥大癥、尿崩癥及糖尿病等。
14、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后遺癥、癲癇、精神分裂癥、癔病及嚴重神經衰弱等。
15、寄生蟲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肺吸蟲病及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6、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7、做過切除胃、腎、脾、肺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8、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癥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9、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視神經炎及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等。
20、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21、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來源于克-雅病原體感染的組織或組織衍生物(如硬腦膜、角膜、人垂體生長激素等)治療者。
22、某些職業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塵肺及有害氣體、有毒物質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眼鏡度數超過600度者不建議獻血,防止發生視網膜脫落情況。
暫時不能
1、拔牙或其他小手術后未滿半個月;闌尾切除術、疝修補術及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較大手術后未滿半年者。
2、婦女月經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產后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愈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滿一個月者,肺炎病愈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滿半年,傷寒病愈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病愈未滿二年者,瘧疾病愈未滿三年者。
5、皮膚局限性炎癥愈合后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癥愈合后未滿兩周者。
6、口服抑制或損害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類藥物〕停藥后不滿五天者。
7、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被血液或組織液污染的器材致傷或污染傷口以及施行紋身術后未滿一年者。
9、與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史者,自接觸之日起至該病最長潛伏期。
注意事項
1、血液是在血管和心臟中不斷流動的紅色液體。在正常情況下,一個人體內的血液總量大約為體重的百分之八。體重五十公斤的成年人,全身大約有4000毫升血液。
2、血液是由有形成分和血漿組成。其中有形成分有三種,它們分別是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
3、經科學家測定,人體血液中的紅細胞壽命約為120天。
4、到1995年,全世界共發現23個紅細胞血型系統,其中與輸血關系最大的是ABO血型系統。世界衛生組織1921年把ABO血型系統正式向全世界統一命名為A、B、AB、O四種血型。
5、《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開始實施時間是1998年10月1日。
6、《獻血法》對獻血者的體重有明確規定,其中男性公民體重要達到50公斤,女性公民要達到45公斤。
7、公民獻血可獻全血或成分血,其中獻全血的間隔時間要達到6個月,獻成分血(指獻血小板)的間隔時間要達到半個月。
8、公民獻血時要經過嚴格的健康檢查,包括體格檢查和血液檢驗,只有經過健康檢查合格的公民才能獻血。
9、最早發現血型的人是奧地利醫學家卡爾·蘭德斯坦納。他的這一發現為輸血打開了安全之門,使全世界上億人的生命獲得了新生。“世界獻血者日”就是用他的生日6月14日來確定的。
10、“世界獻血者日”是2004年由世界衛生組織、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國際獻血組織聯合會和國際輸血協會共同確定的。
11、血液對人體具有四大功能:(1)運輸功能,把氧、水分和各種營養物質運送到全身各部分的組織細胞;(2)保持身體酸堿度相對恒定;(3)調節體溫;(4)抵御有害物質對人體的侵襲。
12、血漿約占全血的55%。血漿中的大部分是水,占90%多,其余的是各種蛋白質、有機物和無機物。
13、人體制造血液需要蛋白質、鐵、銅、葉酸、維生素B12等多種物質,蛋白質是制造血液的主要原料,而鐵是紅細胞中的重要成分,葉酸、維生素B12可以促使血細胞發育成熟。這些原料,在正常人體中并不缺乏,只要正常飲食,都可以保障正常供給。
14、在母親妊娠期里的胎兒也是有血型的。
15、很多人認為血型與性格有關系。如A型血的人性情理智,B型血的人樂觀熱情,O型血的人則比較自信、堅定等等。其實血型的差別只是取決于紅細胞表面的某種多糖物質。實驗表明,只要采用幾種特殊的酶,很短時間內就可以把B型血變成A型血,所以說血型與性格有關沒有科學根據。
16、全血是指血液的全部成分,包括血細胞和血漿的所有成分。
17、正常人的血液是可以再生的。所以有人說獻血以后,身體的血液就永遠減少了,也就傷了“元氣”這是不正確的。
18、健康人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后,不需要推遲獻血;但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才可以獻血。
19、接受狂犬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后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后經狂犬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后才可以獻血。
20、月經期前后三天的婦女暫不能獻血。
21、患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后滿一個月,患肺炎病愈后滿三個月才能獻血。
22、闌尾炎手術、疝修補術及扁桃體手術后滿三個月,較大手術后滿半年可以獻血。
23、5年內因病輸過全血或成分血的人,不可以獻血。
24、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一方面是要保證病人能得到健康安全的血液,另一方面是要嚴格地規范采供血單位的行為,保障獻血者的健康。
25、血站的有關設備要經過嚴格的消毒處理,所有與血液接觸的用具都是一次性的,用后集中銷毀。所以說無償獻血是安全的,不會傳染疾病。
26、《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本人及其不享受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待遇的直系親屬,因病需要用血時,可以享受全部或部分免費用血。
27、人類掌握輸血技術已經有近百年的歷史。據科學家們研究發現,健康人定期獻血有益健康,可以增強身體的造血機能,還可以降低血脂,減少心血管疾病和癌癥的患病幾率。
28、不是所有患過肝炎的人都不能獻血,如果明確患過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是不能獻血的。但患過甲型肝炎臨床治愈一年后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檢驗正常是可以獻血的。
29、輸成分血可以一血多用,節省血源,還可以減少病人的輸血反應。
30、凡無償獻血者有受表彰和獎勵的權利,但不應該刻意要求獲得物質回報。
31、我國獻血要登記真實身份,獻血者不得冒名頂替他人獻血。
32、稀有血型的人數量稀少,所以稀有血型患者一旦需要輸血,很容易因為適合供血的人員不足,而無法及時得到足夠的血液。各地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大都采取的方式是建立稀有血型志愿獻血者隊伍。
33、《獻血法》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就是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積極參加獻血。
34、《獻血法》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也就意味著公民獻血是無償的,公民臨床用血時需要支付血液采集、檢驗、儲存等費用。
35、轉氨酶是檢測肝臟是否受到損害的一項重要指標。獻血時發現轉氨酶偏高時,不一定患有肝炎。
36、《獻血法》提倡有些人要做無償獻血的表率,他們是-----在校大學生、公務員、軍人。
37、做過胃、腎、脾、肺等器官切除手術已經痊愈的人不可以獻血。
38、現在很多人都有近視眼,獻血對眼科疾病患者也有要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的患者是不可以獻血的,而眼睛有變化的高度近視也是不可以獻血的。
39、國家對獻血中用于采集血液的有關材料都有嚴格的質量標準,其中接觸人體或血液的針頭、血袋等是不可以重復使用的,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后銷毀。
40、獻血健康檢查時有少數人血液檢驗不合格,而到醫院檢查,發現檢驗是正常的。正確的解釋是為了血液安全,血站與醫院的檢測標準不一致,出現不合格,不一定就是身體有病。
41、“世界獻血者日”的目的是通過這項活動,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表達對所有獻血者的感謝,感謝他們對生命的無私贈與。
42、《獻血法》規定,各級紅十字會在無償獻血工作中的職責是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43、定期獻血,有可能促進人體的新陳代謝,增強免疫力和抗病力。
44、服用抑制或損害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類藥物)停藥后不滿五天時暫不能獻血。
45、關于愛喝酒的人獻血,只要在獻血前一兩天不喝,并經健康檢查合格,是可以獻血的。
46、獻血對體重不會有什么影響,獻血后喝一杯水,失去的那點血容量很快就補充回來了。
47、獻過機采(單采)血小板的公民,獻機采血小板后滿四個星期,就可以獻全血。
48、獻血后一般幾個小時人的血容量就會達到正常水平。
49、獻全血與獻成分血的區別是獻成分血是通過血細胞分離機采集血液中的一種成分(如血小板),同時將其他血液成分還輸給捐獻者體內的過程。
50、正常人身體每時每刻都會有部分血細胞衰老、死亡,同時也會有相應的血細胞新生,所以人的血液總量總是處于一個動態平衡的狀態。
51、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可以獻血:
(1)貧血;(2)白血病;(3)血吸蟲病;(4)結核病;(5)艾滋病。
52、公民獻血前在填寫“獻血者健康情況征詢表”時,應如實填寫所有征詢內容,包括下列生活習慣:
(1)是否吸過毒;(2)是否有同性戀的歷史;(3)是否有多個性伴侶。
53、有下列情況的公民屬于暫時不能獻血:
(1)半個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
(2)感冒、急性腸胃炎病愈未滿一個星期;
(3)婦女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54、公民獻血前為了保證自身的健康和血液的質量,應該注意以下列問題:
(1)獻血前一天應該食用低脂肪的食物;
(2)不要飲酒,尤其是烈性酒;
(3)充足睡眠,不要做太過劇烈的運動。
55、獻血后很多人擔心會損傷身體,所以選擇的正確方式是:
(1)正常工作,注意休息;
(2)保持正常飲食。
56、獻血者下列權利應該受到保護:
(1)無償獻血者有受到表彰和獎勵的權利;
(2)有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
(3)獻血時享受免費體檢、化驗的待遇。
57、少數健康人獻血時也會有獻血反應,主要是獻血時發生頭暈、心慌、出汗等現象,造成這種反應的因素是:
(1)由于精神緊張;
(2)獻血前睡眠不足,或過于疲勞;
(3)未進早餐。
58、“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寫入了《獻血法》,關于這一條正確的理解是
(1)公民必須達到18周歲才能參加獻血;
(2)55周歲以上也可以獻血,但必須符合獻血的健康條件。
59、關于獻血與貧血的正確說法是:
(1)獻血只是獻出了人體血液的一小部分,獻血后人體就會制造足夠的新生血液,不會產生貧血;
(2)有人不愿意獻血,是擔心自己貧血。實際上貧血患者在獻血前很快就能檢查出來,如果檢查出貧血,血站是不允許獻血的。
60、關于公民獻血正確說法是:
(1)公民既可以獻全血,也可到血站獻成分血;
(2)我國公民獻成分血主要是獻血小板;
(3)公民一次獻全血最多為400毫升。
61、關于保證血液安全的正確說法是:
(1)因為無償獻血的目的是為了治病救人,不是為了報酬,所以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血液的安全;
(2)自愿無償獻血不影響身體健康。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無償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