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闖紅燈無論導航是否有提示都是屬于違章行為,會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1、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