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的區別:
1、組成不同
小區居委會,全稱居民委員會。其成員組成是由小區內業主投票選舉出的業主代表。
物業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屬于獨立的企業法人。
2、本質不同
居民委員會是通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和城市基層政權的重要基礎,也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之一。
物業公司是帶有服務性質的企業,受業主的委托,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并獲得相應報酬。
3、聘用關系不同
居民委員會是由廣大業主組成,不受任何個人和主體的聘用,屬于無薪酬組織。而物業公司則是由居民委員會組織業主投票選擇該物業的選聘或者解聘。從宏觀上講居民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的關系屬于雇傭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