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上寫上戒毒所的名字跟收信人名字,就可以寄給對應的人的。這是法律法規允許的。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17號):
第二十三條 ?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保障戒毒人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對強制隔離戒毒所以外的人員交給戒毒人員的物品和郵件,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進行檢查。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在場。
經強制隔離戒毒所批準,戒毒人員可以用指定的固定電話與其親友、監護人或者所在單位、就讀學校通話。
《司法行政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規定》:
第二十條 對強制隔離戒毒所以外的人員交給戒毒人員的物品和郵件,強制隔離戒毒所應當進行檢查,防止夾帶毒品及其他違禁品。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人民警察在場。
檢查郵件時,應當依法保護戒毒人員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十一條 經強制隔離戒毒所批準,戒毒人員可以使用指定的固定電話與其親屬、監護人或者所在單位、就讀學校有關人員通話。
戒毒人員在所內不得持有、使用移動通訊設備。
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一般戒毒所都配備有相關的戒毒藥物,相關的醫護人員。戒毒所的分類主要有自愿戒毒所,社區戒毒所,強制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