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在廣州可以補辦身份證。
一、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即可辦理:
1、身份證到期換領。
2、身份證丟失補領。
3、身份證損壞換領。
注:不可辦理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身份證申領
二、辦理材料
1、到期、損壞換領的,需要帶上原居民身份證、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廣東省居住證或就讀證明、《廣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2、丟失補領的,補領新證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廣東省居住證或就讀證明、《廣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擴展資料: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參考資料來源: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政府-湖南戶籍在廣州辦理二代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