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是國四,國三是Ⅲ,國二是Ⅱ。
汽車排放是指從廢氣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煙)等一系列有害氣體。
它們都是發動機在燃燒作功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這些有害氣體產生的原因各不相同,CO是燃油氧化不完全的中間產物,當氧氣不充足時就會產生CO,混合氣濃度大和混合氣不均勻都將會使排氣中的CO增加。
HC是燃料中未燃燒的一種物質,由于混合氣不均勻、燃燒室壁冷等原因造成部分燃油未來得及燃燒就被排放出去了。NOx是燃料(汽油)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一種物質。PM也是燃油燃燒時缺氧產生的一種物質。
擴展資料
輕型汽車的排放標準在1999年7月發布,2001年修訂。
第一階段:GB18352.1-2001《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I)》,等效采用歐盟93/59/EC指令,參照采用98/77/EC指令部分技術內容,等同于歐I,從2001年4月16日發布并實施;
第二階段:GB18352.2—2001《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Ⅱ)》,等效采用歐盟96⑽69/EC指令,參照采用98⑽77⑽EC指令部分技術內容,等同于歐Ⅱ,從2004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三階段:GB18352.3Ⅻ2005《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部分等同于歐Ⅲ,將于2007年實施;
第四階段:部分等同于歐Ⅳ,將于2010年實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汽車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