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9月9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2015〕51號)的規定,目前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5%。
作為計算資本金基數的總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與鋪底流動資金之和,具體核定時以經批準的動態概算為依據。
投資項目資本金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但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評估其價值,且不得高估或低估。
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實行專款專用,只能用于本項目建設使用,由建設部門主管。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抽回、調出。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轉讓的,轉讓方在受讓方按照本規定存儲相應數額項目資本金后,方可調出存儲的項目資本金。
擴展資料
項目資本金出資方式:
項目資本金的出資方式項目投資資本金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出資,但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評估作價。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比例不得超過投資項目資本金總額的20%,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投資項目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