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執業護士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試當年1月份。
從2011年開始,護士資格證書考試只能在一年內將兩門通過,否則第二年將全部重考。而且加入了實踐能力考試。然后才能通過注冊拿到證書。
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在教學、綜合 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09年在校畢業生)。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護理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采用筆試方式。
擴展資料:
執業護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二)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并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執業護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