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各省、市的具體規定,從事客運出租汽車要取得從業資格證,以武漢市為例。
根據《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身份證明,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兩年以上;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四)參加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培訓;
(五)經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考試合格,取得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根據《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申請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居住證,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
(三)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和暴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且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十二分記錄;
(四)自申請之日起前五年內無被吊銷從業資格證記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人應當向區行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區行政審批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參加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的客運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考試。
考試合格的,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十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區行政審批部門依據許可決定向申請人頒發從業資格證。
擴展資料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二)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四)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武漢人大網-《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