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有中央國企和地方國企,中央國企由國資委直接領導,地方國企隸屬于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和副科級。
國企行政級別廢除步履艱難:1999年《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企業及企業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2001年經委表示將對企業重新劃分等級,2008年上海市下發通知取消行政級別。現目前還沒有在全國實行。
擴展資料:
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于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于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于正部級。
2015年2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將成為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戰場”。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