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維修就需要辦理
什么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法律法規規定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含物流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員培訓,客貨運站、場,客運代理,貨運代辦,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倉儲服務,營業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等)的單位和個人,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辦事規程: ??申請 申請人向縣區級的交通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條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并填寫申請表;
受理 縣區級的交通局收到申請后,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做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依法應當報送上級機關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開業申請表及可行性報告;(開業申請表可在窗口領取或在網站上下載)
法人代表、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公司章程(企業提供);
資金證明(企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