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免依本法規定管制:
一放射性物質單位質量之活度濃度不超過第2欄所列者。
二放射性物質之活度不超過第3欄所列者。
三下列商品,其所含放射性物質不超過所訂之限量者:
1、鐘表:所含氚不超過十億 (1E+9) 貝克,或 (七) –一四七不超過一千萬 (1E+7) 貝克者。
2、氣體或微粒之煙霧警報器:所含鋂–二四一不超過一百萬 (1E+6)貝克者。
3、微波接收器保護管:所含氚不超過六十億 (6E+9) 貝克,或 (七)–一四七不超過一千萬 (1E+7) 貝克者。
4、航海用羅盤:所含氚不超過三百億 (3E+10)貝克者。
5、其他航海用儀器:所含氚不超過一百億 (1E+10)貝克者。
6、 逃生用指示燈:所含氚不超過三千億 (3E+11)貝克者。
7、指北針:所含氚不超過一百億 (1E+10)貝克者。
8、軍事用途之瞄準具、提把、瞄準標桿:所含氚不超過四千億 (4E+11 ) 貝克者。
四下列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一公尺處之劑量率每小時不超過一微西弗者。
1、公稱電壓不超過三萬伏特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2、電子顯微鏡。
3、陰極射線管。
4、電視接收機。
五其他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一公尺處之劑量率每小時不超過一微西弗,且其型式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
第 3 條?
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放射性物質為混合核種,而其個別放射性核種之含量與附表該核種豁免管制量比值之總和不超過一者,豁免其管制。
含未知核種之放射性物質,計算前項比值時,除設施經營者可提出更適合之數值外,應采用附表最后一列“其他未列之放射性核種”之數值。
擴展資料:
常見輻射鑒別區別與危害:
電磁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區別
電磁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是兩個概念,任何帶電體都有電磁輻射,當電磁輻射強度超過國家標準,就會產生負面效應,引起人體的不同病變和危害。
這部分超過標準的電磁場強度的輻射叫電磁輻射污染。
手機基站輻射對人身體影響
手機輻射與手機基站輻射的不同。
一般一部手機的電磁輻射值在0.03-0.7之間,而一個手機基站的輻射值在10微瓦。一個手機基站所產生的輻射值比一部手機的值高不出多少。
另外,電磁輻射是距離越近、受輻射時間越長,所受到的傷害越深。
而一般的居民家樓屋頂上安裝的手機基站離我們的距離為安全距離,所以這種影響是比較小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