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擴展資料:
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被延長的工作時間,是加班費的計算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均對加班時間的有明確的規定。
加班時間是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以外的被延長的工作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加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