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期辦理會被行政處罰,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規定: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擴展資料: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銀行賬戶證明。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稅務申報注意事項:
1、營業稅和附加稅每月初在網上申報上月(簽到后第二個月開端申報上一個月稅金);將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交到稅務局。
2、所得稅一個季度報一次。
登記流程:
1、先去銀行開戶,并簽定扣稅協議。
2、到國稅簽到,填寫公司的基本信息。
3、簽到后,持扣稅協議找稅務專管員處理網上扣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