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出國。
如果民事案件法律生效后,被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該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院有權對義務人的高消費、出國、出境作出限制。
根據《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出國、出境的暫行規定》:
一、民事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該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院有權對義務人的高消費、出國、出境作出限制。
二、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出國、出境的措施,適用于執行法院采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全部強制執行措施之后,仍不能清償債務的被執行人。
三、被執行人是法人的,其法人組織和法定代表人是限制高消費對象,法定代表人是限制出國、出境對象。
被執行人是其它組織的,其他組織和其負責人是限制高消費對象,負責人是限制出國、出境對象。
被執行人是私營、個體或合伙經營組織(包括以掛靠、聯營等形式獲得國有集體所有制經濟性質的私營、個體或合伙經營組織),其業主或合伙人是限制高消費、出國、出境對象。
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是限制高消費、出國、出境對象。
擴展資料: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本質區別:
1、性質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關于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而刑事案件則是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屬于階級矛盾性質。
2、適用的實體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適用的實體法是民法通則、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是刑法。
3、適用的程序法不同。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而審理刑事案件則適用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進行審理。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民事案件
百度百科-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出國、出境的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