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時要牢記以下幾點:
1、要牢記火警電話是119(不是110或120),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2、接通電話后要沉著冷靜,向接案報警中心講清失火地址、詳細情況、什么東西著火、火勢大小、以及著火的范圍、人員是否已經安全撤離。同時還要注意聽清對方提出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
3、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姓名詳細地址告訴對方,最好留下備用號碼,多留幾個聯系人信息,以便聯系。
4、打完報警電話后,要立即安排人員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車的到來,以便保證消防車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5、組織人員迅速疏通消防車道,清除障礙物,疏散無關人員,使消防車到火場后能立即進入最佳位置滅火救援。如何火點附件有其他易燃物品,也有即使搬走,防止增加滅火難道。
6、如果著火地區發生了新的變化,要及時報告消防隊,使他們能及時改變滅火戰術,取得最佳效果。
所以一旦失火,要立即報警,報警越早,損失越小。
《消防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
1、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2、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3、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4、消防隊接到火警,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