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水淹了,房頂漏水,樓上用戶不在的情況下報警應當出警。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二十九條 110報警服務臺受理求助的范圍:
(一)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二)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
(三)公眾遇到危難,處于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五)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應當積極參加政府統一領導的城市應急處置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充分履行職責,為社會提供服務。
擴展資料: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三十一條 對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臺應當派警進行先期處置,同時通報相關部門或者單位派員到現場處置。在相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處置時,公安機關處警人員可以予以必要的協助。
第三十二條 對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臺接警工作人員應當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并視情予以必要的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110接處警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