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自畢業當年起,每年還款日期為12月20日(最后一年的還款日期為9月20日)。
關于貸款利息:貸款利息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計算,每年12月20日調整一次,以當日利率為準。畢業兩年內(含當年)只還利息,不還本金,自付利息從畢業當年9月開始計算,每年12月20日還一次利息。兩年后,每年12月20日需償還本金和利息。
擴展資料:
1、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2、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后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后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常見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