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你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實施條例》,一般處罰是 :罰款100元,扣2分。
1、“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意味著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實施條例》,因為該法律中第五十一條明文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按照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23號)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罰款則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罰款金額在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各地都會出臺相關罰款細則,一般是罰100元,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