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二、你與臨時工間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雇傭關系。受傷不屬于工傷,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只能被認定為人身損害,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你要對臨時工的受傷負責。(二)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責任。因此,你應承擔臨時工治療期間的醫療費、支付誤工費外,還應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等。以上是對你上述問題的解答,希望您能滿意。
臨時雇工在勞動中受傷,怎樣要求賠付
根據傷情,治療費用的數額,可以協商處理。如不成可通過調解、訴訟來處理。
臨時工在工作時受傷勞動單位怎么賠償
現在都沒啥臨時工的說法,都是企業的聘用員工,在工作中發生傷害,可由人社局認定為工傷事故,要進行醫療和評定傷殘等級,按照一定比例,有社保局和企業承擔相應的費用;
通常,你說的臨時工,有可能沒有完善合同、社保的人員,一旦發生事故,企業負責全部醫療及賠償責任。通常建議企業和員工,依然通過工傷認定,確定好賠付標準,再和企業協商,這樣也避免員工獅子大張口、企業沒有執行依據的困擾。
勞動法對臨時雇傭工意外傷害的規定
1、勞動法對臨時雇傭工定外傷害,如果在工作期間受傷的,也是按工傷處理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臨時雇傭工受工傷該得到些什么賠償?
沒叫你爸去搬運,但是你爸去了,老板又沒有拒絕,仍然構成雇傭勞務關系,【侵權法第35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應該是讓老板賠付。如果你爸確有過錯可以讓老板適當少賠。最好做個傷殘鑒定,這樣更有依據,自己都可以向司法鑒定所去申請。符合幾級傷殘后,按照傷殘賠償標準去要求賠償就行了。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二)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