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視為奢侈型住宅消費,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征收1%到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2、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3、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取消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產稅的規定;
4、所有商業房產,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產稅;家庭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產稅。
拓展資料:
1、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2、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期限為:企業按季、個人按半年繳納,納稅人應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出租房產的,納稅人應于出租房產之次月起十日內申報納稅。
3、除了此前在重慶和上海試點開始征收的房產稅,目前我國尚未對房屋保有環節征稅,其中的一大原因正是產權登記不到位,連你到底有多少套房都不知道,所以無法征收。
4、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核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并取得《通用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