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于工傷,主要看該員工受到的交通事故本人是否負主要責任,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屬于工傷;本人應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不屬于工傷。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至于,員工平時住在宿舍,那天晚上加班之后,該員工自行回家,不應該作為不符合“下班途中”的規定,下班回家是天經地義,對于途中的爭議,法律上很常見,但一般支持的員工。
擴展資料:
維權建議: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時,應當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維權,律師的一些建議,首先判斷是否屬于工傷的范圍,勞動者在發生工傷后,首先應判斷是否屬于工傷的范圍。
搜集證據,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是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便無法索賠。
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后一年內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對于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