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現已改革調整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二、關于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
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國家糧食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等職責,以及民政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簡稱:國家發展改革委,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是國務院的職能機構。國家發改委的前身是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的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等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百度百科